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流程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及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进行公开,并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依法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启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诚邀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珠海LNG西干线南新高速交叉段改线工程 (2)建设单位: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建 (4)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 (5)建设内容: 珠海LNG西干线南新高速交叉段改线工程位于珠海LNG西干线蓬江分输站-龙口阀室之间。现有管道蓬江分输站-龙口阀室之间管道长度22.31km,管道管径D914,壁厚19.1mm,设计压力9.2MPa,钢管采用L485M直缝埋弧焊钢管;管道采用3PE外防腐和阴极保护+强制电流保护。 本项目对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项目占压广东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珠海LNG输气管道鹤山段的1段路由采取改线设计,新建管道长度约3.2km。本工程线路管径为D914mm×19.1mm,管型为直缝埋弧焊钢管,材质为L485M,设计压力9.2MPa。其中穿越高速430m/2次,水域小型穿越900m/6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44号2301房 联系人:陈主任 020-66816000 (三)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广州颐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工 联系方式:42195953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rNYeI44GArJe6GdYBd0pFw?pwd=ps9f; 提取码: ps9f。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取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上述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相关公众意见表。 (六)公示时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次公示开始之日起不低于10个工作日,即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23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