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珠三角成品油管道南新高速交叉段改线工程 (2)建设单位: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3)项目性质:改建 (4)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 (5)建设内容: 珠三角成品油管道南新高速交叉段改线工程属于珠江三角洲成品油管道工程“鹤山-江门段”,为该工程一期建设内容,两端站场为鹤山站和江门分输(支泵)站。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一期鹤山至江门段管道长度45km,管道管径φ406.4mm,设计压力9.5MPa,运行压力4.5Mpa,一般地段壁厚为7.1mm,穿越段壁厚为7.9mm,管道材质X60;管道采用常温加强级3PE外防腐层加强制电流阴极保护。 本项目对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项目占压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鹤山-江门段的2段路由分别采取改线设计,新建管道长度约1.1km。本工程线路管径为D406.4mm×9.5mm,管型为无缝钢管,材质为L415Q,设计压力9.5MPa。管道沿线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境内,穿越等级公路285m/4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1号1601室1602室1603室1604室 联系人:王工 13267687766 (三)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广州颐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工 联系方式:42195953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具体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cQ3G1coxQQWutN4x_4Tung; 提取码:u9q8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取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上述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相关公众意见表。 (六)公示时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次公示开始之日起不低于10个工作日,即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23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2025年4月10日